同济大学2010年MP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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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码

同济大学的学校代码为10247,本简章所指的MPA的学位类别代码为4901,专业领域代码为490100。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与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历;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以上均要求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为毕业证书的颁发日期至2010年9月1日。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者必须首先在2009年10月16日至31日(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4日)每天9:00至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名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报考同济大学MPA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上海”“同济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

    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必须准确无误,政审材料、录取通知书一律按上述地址通过邮局挂号寄送。如因地址不详导致延误投递,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牢记网上报名的编号,以便现场确认和下载准考证时使用。

2、现场确认

报考者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09年11月10日至14日,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瑞安楼)办理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照相和确认报名信息。

(1)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原件与一份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一份复印件;

(3)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未经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报考者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四、考试

考生首先参加MPA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成绩达到参加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1、全国联考

准考证的发放方式在现场确认时通知考生。

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9日至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为同济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考试科目为:第一单元(1月9日上午):无;第二单元(1月9日下午):(204)英语二、(242)德语、(203)日语任选一门;第三单元(1月10日上午):(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第四单元(1月10日下午):无。其中英语二、日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德语由我校自行命题,试卷与我校招收全国统考研究生的德语科目相同,考试范围为《新编大学德语》(一至四册,朱建华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

2、复试

复试名单预计于2010年4月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同济大学MPA网站(网址:http://www.tongjimpa.com/)查询,我校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医院,也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综合知识、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复试重视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倾向的考核,全面、准确地考核考生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协作精神等综合素质。我校MPA复试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有关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五、录取

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第二志愿院校录取。调剂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后,按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办理寄转报考材料。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收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MPA)学制2年,课程学习1年半,学习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

七、考前辅导咨询

    众凯MBA、MPA、MPACC、GCT培训学校

    地址:广元西路45号319室

    电话:021-51086775 6150800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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